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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中国大陆] 据说是强奸卖淫女警察----陈昌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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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0-11-14 11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强奸卖淫女的陈昌涛获刑六年半
2010-11-13 06:04:00 来源: 今日早报(杭州) 跟贴 0 条 手机看新闻 本报记者 吴中平


早报讯 昨天上午,温岭市新河派出所民警强奸卖淫女案在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。

经温岭人民法院合议庭评议后,对温岭新河派出所原民警陈昌涛一案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陈昌涛犯强奸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36条之规定,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。

在两个半小时的审理过程中,由于涉及个人隐私,此次温岭人民法院依法采用不公开审理制度,谢绝媒体采访。


温岭法院经审理查明,10月15日19时许,被告人陈昌涛在温岭新河派出所办公室内,单独对在当天下午查获涉嫌卖淫的冯某进行询问。在询问中,陈昌涛见冯某害怕卖淫一事告知其家人,遂以此相威胁,强行与冯某发生性关系,并要挟冯某不能告发。当晚21时许,被告人陈昌涛以证据不足为由将冯某予以释放。在开庭审理时,被告人陈昌涛对上述事实均无异议。

法院认为,被告人陈昌涛身为警务人员,在履行职权过程中,要挟威胁被查处对象,违背妇女意志,奸淫妇女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。根据陈昌涛的犯罪事实、性质、情节和社会危害性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发表于 2010-11-14 11:17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怜的孩子  .....
发表于 2010-11-14 11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什么事情啊?
发表于 2010-11-14 11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也想让他上我
发表于 2010-11-14 12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那被强暴的人是一种福利
发表于 2010-11-14 13:19 | 显示全部楼层
来强奸我吧
发表于 2010-11-14 13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诬告  纯属
发表于 2010-11-14 14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哈哈 想去强奸他  日死他  草
发表于 2010-11-14 15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能他对送上门的不喜欢吧
发表于 2010-11-14 16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人不可貌相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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